北京时间3月29日,NBA总裁萧华已经明确表示,暂时不会考虑修改65场评奖规则,因为他认为这是有效的。不过,球员工会并不这么认为,一些媒体也呼吁联盟就算不废除这项规则,也至少做出修改。

名记Sam Quinn表示,未来几周,完全有可能出现一种局面:NBA得分前20的球员里,超过一半都会因为联盟这条颇具争议的65场评奖最低门槛,失去评选资格。这条规则本赛季遭到了猛烈抨击,先是约基奇一度面临无缘MVP评选的可能,而最近,坎宁安、爱德华兹和马克西的伤病又让他们陷入同样危险。关于如何修改这一规则,Quinn提出了以下4条思路——
1.与数据榜门槛统一(58场)
65场规则是新规定,但赛季荣誉设置最低出场标准并非新鲜事。想要竞争得分、篮板、助攻、抢断、盖帽或出场时间王,球员必须出战球队至少70%的比赛,也就是标准赛季的58场。这是个很合理的标准,没人希望一名球员揭幕战砍50分后第四节十字韧带撕裂,却永远被当作当季得分王。这条规则从未引发过实质性争议。

那为什么获奖门槛不能和这个统一?刻薄一点的答案,也是萧华自己暗示的:这条规则主要是为了遏制负荷管理,而不是选出真正合理的获奖者。而且球员更在乎和薪资直接挂钩的荣誉(MVP、最佳防守球员、最佳阵容),比起得分王这类头衔,他们更愿意为了这些荣誉带伤出战。
如果要修改资格门槛,两者统一是合理的。一名球员打58场能竞争得分王,就理应拥有其他奖项的评选资格。当季得分王反而没资格进最佳阵容,这合理吗?显然不。
正如经纪人施瓦茨为坎宁安辩护时所说,65场完全是个随意设定的数字,没有任何依据,大约是赛程的79%。如果想要整数比例,大可以定在66场,要求球员出战80%比赛才算配得上奖杯,至少数字更规整。所以既然数字本来就是拍脑袋定的,至少让所有随意的标准保持一致。
2.按出场分钟而非场次判定资格
马克西目前是NBA出场时间榜首,场均38.3分钟。就算他本赛季剩余比赛一场不打,最终出场时间也很可能比某些入选最佳阵容的球员更多。比如文班亚马,需要在马刺最后7场里打满639分钟才能追上马克西,这在数学上就不可能——相当于要打满13场完整比赛,而他根本没那么多场次可用。再算上替补时间和马刺锁定排名后的轮休,即便马克西不再出战,两人的出场时间差距也几乎注定有几百分钟。

可现实却是,文班亚马有资格参选最佳阵容,马克西却可能没有。这公平吗?当然不。马克西打了更多比赛。如果追求公平,总出场时间才是有意义的标准;如果只为讨好转播方,那出场场次才更重要。电视观众更愿意忍受球星坐在板凳上,而不是点开一场他根本不打的比赛。但对一支想赢球的球队来说,马克西每晚多打这些分钟价值巨大。
按出场分钟设门槛的难点在于如何衡量顶级强队的球员。亚历山大本赛季出战61场,却只打了40场第四节。雷霆经常大胜对手,他常常末节轮休,人为压低了总出场时间。巅峰时期的库里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
如果NBA采用按分钟计算的体系,就必须区分因伤缺席、教练安排缺席和比赛失去悬念导致的缺席。否则就会出现球员为了获奖在垃圾时间强行刷时间的情况,无论从体育精神还是伤病风险来看都不可取。
这个问题并非不能解决,只是计算公式会比现在更复杂一点。
3.区分长期缺席与短期缺席

坎宁安在前68场比赛里只缺了7场,其中只有1场是背靠背轮休,并非频繁负荷管理。之后他为了救球导致肺部塌陷,这是和负荷管理最无关的伤病类型。如果如萧华所言,规则初衷是遏制负荷管理,那惩罚坎宁安毫无道理——他正是联盟声称想要鼓励的那种球星。
具体细则很难界定,但大体上,NBA可以为最长缺席场次不同的球员设置不同门槛。我们可以称之为坎宁安条款。如果他常规赛剩余比赛全部缺席,就会连续缺阵最后14场。那么或许最长缺席达到14场或以上的球员,获奖门槛可以从65场降到60场。
风险在于,一些遭遇长期重伤的球员可能会为了更容易拿到赛季荣誉强行提前复出。当然,球员现在本就会提前复出,比如哈利伯顿,这样改只是改变了他们复出的情境。这依然有不小隐患,但或许能找到合适的折中方案,至少放宽例外条款的标准。
4.按奖项等级设置不同门槛
大家基本都认同:拿MVP比入选最佳阵容一阵更厉害,一阵比二阵厉害,二阵比三阵厉害。相应的,门槛也应该逐级提高。可现在为什么没有区别?

如果单纯从量化角度看MVP,一名打出全联盟最高价值的球员,只打65场,却要胜过另一位打80场的超级球星,逻辑上很难成立——毕竟80场比65场多了大约23%。这名65场的球员必须在出战的比赛里比80场的球员价值高出23%才行,对超级球星来说难度极大。
可目前除了65场规则,MVP没有更细的指导标准。而我认为,在计算价值时加入出场时间因素,明确门槛反而弊大于利。有了固定门槛,联盟相当于默许投票者在达标后忽略出勤差异。最好的球员只打65场,那17场缺席似乎就不重要了,因为联盟允许我投他。这让投票者更容易非黑即白地看待出勤:要么够场次,要么不够。
那如果NBA为不同奖项设置不同最低出场数呢?比如拿MVP需要70场,一阵65场,二阵60场,三阵55场。这能解决65场规则的很多实际问题。球员不必为了重伤提前强行复出,因为他们仍有机会进入稍低级别阵容,保住超级顶薪资格。
这也能减少真正不配获奖的球员被选中的概率,一名够不上一阵的球员仍能以二阵或三阵入选,降低错选导致超级顶薪乱发的可能。同时也更贴合我们实际看到的赛季表现:一名球员打55场依然可以成为赛季标志性人物,但不太可能是当季前五。值得被记住,但不必获得同等规格的荣誉。
我们还需要确定最佳防守球员的定位。它含金量显然低于MVP,但介于最佳阵容哪一档?我认为大致和二阵相当,但看法因人而异。
大家认为65场规则需要做出一些修改吗?欢迎留言发表见解。
名记免费观看_NBA免费观看_马克西免费观看_名记高清在线_NBA高清在线_马克西高清在线










